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简介

  国家政策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有关规定,执行2017年中央1号文件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﹝2015〕78号)等精神,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,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的2017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。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内容通知如下:

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,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,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,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,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“上行”基础,培育市场主体,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,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。

市场为主、政府引导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,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,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示范地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政策、优化服务、加强监管,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、包容、公平的政策环境。注重总结经验,推广典型模式,不断扩大示范效应。

把握精准,助力扶贫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,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扶贫攻坚作用,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,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,增强精准扶贫“绣花”的本领。

强化服务,聚焦上行。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推动农产品、农村工业品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、品牌化、标准化,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,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
择优选拔,整体推进。实事求是,对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自愿申报、择优选拔的方式选择示范县。适应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工作需要,鼓励地方整体推进,促进物流、市场、品牌等资源的集约和整合,提高市场运营和行政管理效率。

2017年,在全国培育一批能够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,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、助力扶贫攻坚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。示范地区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%左右,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%,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%,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。

聚焦农村产品上行。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、生产认证、品牌培育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;农产品分级、包装、预冷、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;县、乡、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%。

中检特色

1、构建县域电子商务追溯平台软件,主要包含包括系统设置、用户管理、实施管理、追溯信息管理、企业管理、追溯显示界面、企业官网等内容。

2、电商产品追溯标签建设。负责设计区域品牌与专用的电商农产品防伪追溯标识,实现“一品一码”,定制品牌使用与授权的相关使用规范。

3、制定县域电商农产品标准规范,并依此建立相应的生产标准、电商标准,以及企业品控、政府监管机制,创造县域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,夯实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基础。

4、系统培训:包括追溯体系培训、系统培训等

5、系统运维服务主要是为系统提供系统升级等维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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